市政亮化園林道路常規照明的要求,一般普通道路的照明應采用常規照明方式,在行道樹多且庶光嚴重的道路或樓群區難以安裝燈桿的狹窄街道,可選擇橫向懸索布置方式。開闊的廣場和綠地可以采用高桿燈照明方式。
市政亮化園林道路的照明應注意新建道路種植的樹木不應影響道路照明;對于擴建和改建的道路,建設時可對影響照明效果的樹木進行必要的移植。當現有的樹木嚴重影響園林道路照明的路段可采取下列措施:適當修剪遮擋光線的枝葉、改變燈具的安裝方式(可采用橫向懸索布置或延長懸挑長度)、減小燈具的間距或降低安裝高度。
市政亮化園林道路常規照明的要求,居住區人行道路的照明水準應符合標準,燈具安裝高度不宜低于3m,且不應把裸燈設置在視平線上。居住區及其附近的照明,應合理選擇燈桿位置、光源、燈具及照明方式,在居室窗戶上產生的垂直照度不得超過相關標準的規定。
市政亮化園林道路常規照明當道路與湖泊、河流等水面接界,且燈具為單側布置時,宜將燈桿設在靠水的一側。